蜀黎和蜀黍怎么读

华峰博客 216

最近的社交圈里,神州专车的九张广告引发了轩然大波,此事被网友评价为:“一场正在现场直播的巨型公关灾难。”

值此危难之际,搜狗输入法也发扬了人道主义精神,趁火打劫,有了如下宣传:

可是,这怪蜀黍好像也是大家造的网络词啊XD——其实就是大家在使用拼音的时候输入shushu,故意选择了另外一个词,然后有了异样的萌感。

怪蜀黎是错别字我都懂,但是蜀黍到底怎么读?

蜀黎和蜀黍怎么读

其实吧,大部分人都读的有点问题,蜀黍中的黍(shǔ)在字典中只有三声这一个读音。所以只能读怪shǔshǔ(依靠上声连读原则也可以读第一字读平舌?,啊,跑题了)。

蜀黍是高粱的古名及学名,高粱(Sorghum bicolor) 是禾本科、高粱属,虽然原产非洲,但应该在史前时期就已经先于人类/或随人类来到了欧亚大陆,至少在中国,高粱是最早一批被种植的植物之一,《本草纲目》记载:“蜀黍北地种之,以备粮缺,余及牛马,盖栽培已有四千九百年”。古代的中国,高粱是黄河流域重要的主粮,高粱饭的味道,也是晋地人不能忘怀的。

不过现代,高粱的种植越来越少了,为什么?究其原因无外乎两点:

1、不好吃

2、难消化

这两点的罪魁祸首其实都是一个,大量的鞣酸——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单宁。鞣酸本身就是植物的分泌的防卫物质,柿子、葡萄皮里难吃的涩味就是它,高粱里居高不下的鞣酸含量显然成了嘴刁的现代人难以接受的缺点,于是高粱只能沦为发酵制品(白酒)的原料,或是畜牧的饲料。

不过和这个日渐衰微的古老作物相比,我们可能更熟悉这一位“蜀黍”——玉蜀黍——玉米?。

玉蜀黍是玉米的学名,这个名字确实是因为玉米属和高粱蜀的结穗和幼苗有很多相近的地方,有些地方也叫玉高粱。(啊?你问“玉”字,那就是因为它黄啊!摔)

相比于高粱的悠久历史,玉米仅仅用了短短500多年,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起家,从一个美洲的作物走向世界,最终成为全世界总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

不过,玉米流行起来很快,并不说明玉米的历史短——在起源地中美洲,印第安人在航海时代之前已经默默地驯化了玉米上千年。这可以说是人类最成功的一次驯化之一——从玉米的矮小如野草般的祖先,到近代的玉米,简直是天壤之别。

玉米从野生到现代的驯化过程

玉米16世纪时传入中国,最早记载见于明朝嘉靖三十四年成书的《巩县志》,在该书中称其为“玉麦”(吐槽:玉米,玉麦,玉高粱,真是把各种主粮都“玉”了一遍啊。 玉米的各地历史称呼有100多个,真的是花样百出)。走出美洲后,玉米极高的产量、依托强大根系的抗旱能力,不自动脱粒方便食用的特性成了世界各地的粮食新贵;方便基因工程的特性更让玉米在二十世纪末如虎添翼,最终战胜第二名的小麦成为世界第一产量的粮食作物。

这屌丝逆袭的励志故事也是感动地我都要哭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起步晚不要紧,只要基因好,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下次说“怪蜀黍”时要想起他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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