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发改局获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2021年度总部企业13家,总部企业资格复审通过58家,具体名单如下:
【采写】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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