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一)田野考古工作人员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省内各考古工地
(二)鹿泉文物整理基地工作人员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文物整理基地
(三)财务工作人员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应聘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条件
(一)田野考古岗位17名
1.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男性,能够长期坚持在田野考古工地工作;
4.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
5.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工作认真、踏实、负责;
6.有文物考古学习及工作经验优先。
(二)拟招聘鹿泉文物整理基地工作人员3名
1.学历及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
4.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工作认真、踏实、负责;
5.节假日、非工作时间必要时需加班;
6.有文物考古学习及工作经验优先。
(三)财务工作人员1名
1.学历及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
4.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工作认真、踏实、负责;
5.有会计、出纳、社会保险工作经验优先。
五、录用程序
1.报名:网上报名;
2.初审:审核电子版报名材料;
3.初审通过者我单位于8月24日前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三天内通知结果;
5.体检及实习期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
六、聘用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人事关系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
七、有关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月工资。田野考古岗位月工资3800-4000元。鹿泉文物整理基地、财务岗位月工资3200-3400元。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单位为招聘人员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按国家规定从招聘者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帐户。
八、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8月18日。
2.报名所需资料: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需有彩色证件照)、身份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佐证等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至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邮箱hbswwyjsbgs@163.com。
3.联系人:马超 电话:1513112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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