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通报俩司机路边当众斗殴,律师仍涉嫌违法

华峰博客 222

导读:11月1日早晨7点多,恰逢深圳地铁站4号线早高峰时段,两名男人当众斗法,大打出手,不惜解下皮带,拿起头盔互殴,只因挤地铁时发生了擦碰。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二人疑似发生肢体接触后产生口角,大打出手,工作人员大喊:不要这样子,同时现场多名热心群众帮忙拉架。

深圳警方通报俩司机路边当众斗殴,律师仍涉嫌违法

深圳北站110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将二人带回警务室处理,分别依法处以7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深圳警方通报俩司机路边当众斗殴,律师仍涉嫌违法

根据警情通报显示,二人在车站内互殴,均未受伤,只是单纯的摩擦导致了站内秩序混乱,进而对二人做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在早高峰时段,地铁上人员杂多,发生拥挤摩擦都是正常的事情,打一架何必呢?大家作为打工人,都有压力,相互宽容一下子,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互相礼让,就不必因为一点小事而去派出所冷静几天了。

深圳警方通报俩司机路边当众斗殴,律师仍涉嫌违法

警方提示:解决纠纷应保持理性、克制。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出现了纠纷问题要去解决,先不说结果如何,劳心伤身,费时费力,即使最后取得了胜利也没有好处。正如此二人,本来为赶一两分钟的时间,现如今二人一起去派出所冷静、反思。

深圳警方通报俩司机路边当众斗殴,律师仍涉嫌违法

若二人因一时冲突,相互斗殴,打斗中失手误伤致人轻伤以上,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这就更犯不上了。大家在上班通勤、外出的路上,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期,要互相礼让,避免矛盾,若发生冲突,也要选择正确的方法寻求帮助,而不是激化矛盾,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我们更要记住互殴无防卫,正当防卫是为了避免不法侵害的发生,而不是为了你打了我一拳,我也要拿小拳拳锤你一下的报仇行为。

当别人殴打自己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躲避殴打,或者是寻求帮助,一定要及时报警;如果跑不了的情况下就与对方周旋,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做出最适当的反击,采取适当的行为来保护自己,尤其是要避免因为一点小矛盾而激化矛盾,最终发生互殴甚至更加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切记,法律才是保障我们权利最好的武器,不是皮带、更不是头盔!

深圳警方通报俩司机路边当众斗殴,律师仍涉嫌违法

地铁上的矛盾,归根结底,是很多人无法及时控制情绪、避免冲动的行为,大家文明出行、互相理解,我们要学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家文明乘坐地铁,相互谦让,真遇到违法行为,及时寻求身边人的帮助,而不是拿语言去激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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