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融资久了经常会遇到很多朋友提问,为什么向银行贷到的资金不能直接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而是需要打到第三方收款人的银行账户上,此类事情基本上都发生在50万以上金额。那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正在办理或者计划办理银行融资的,大家可以先了解一下。
现在我们常见的银行放款支付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自主支付,第二种就是受托支付,也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第三方收款。
自主支付:
指银行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简单来说就是银行打给您账户的钱然后您自己支付给您的交易对象。.自主支付呢也有分两种情形。
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举个栗子:
L先生现在想做一笔信用贷款,名下有房有车有保单,没有营业执照,资质情况银行评估可以做到62万,由于L先生名下没有营业执照,银行无法确定这笔资金的交易对象和最终用途,所以银行最多单笔授信到30万的贷款额度,审批通过后钱可以直接到L先生的银行账户上,该笔金额可以由L先生自己支配购买消费,银行不对消费对象做多余要求(禁止资金进入楼市,股市,以及其他禁止用途上面)
但是30万无法满足L先生的资金需求,最少要50万左右的额度,那只能去办理一个营业执照,执照办完后银行可以认定这笔借款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额度就可以授信到62万,如果L先生想要钱直接打到账户不想第三方收款,那么他只能贷不超过50万的额度,如果他想要拿满62万,那么就一定要第三方收款人,这种支付方式也叫受托支付。
受托支付:
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借款人要提交合同约定的交易资料供贷款人审核。银行审核同意后,在贷款发放的当天,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资金不在借款人账户停留。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举个栗子:
还是上面的L先生,L先生说要用62万购买一批生产设备,但是口说无凭,银行怕你用途欺骗它,而拿去炒股或者买房,所以要求你提供你要购买生产设备的一些手续,也就是购销合同,合同上需要写L先生公司的名字、购买设备方公司名称、购买的合同金额、购买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卖方公司的收款账户(第三方账户)。
收款方式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对公收款,直接打到第三方对公账户上,另外就是对私收款,第三方法人或者股东私人账户收款。
银行为什么要有第三方收款方式的要求,主要还是防止资金用途被挪用问题,贷款发放前增加了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核环节,从而将贷款资金和贷款用途捆绑在一起。这种捆绑将使借款人对贷款资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也是防止资金流向房地产,基金股票等投资用途的一种手段;
注意点:
有的人转到三方账户后直接打款至本人或者亲属账户,也有人直接把钱打给房地产公司,或者股票账户,这种银行是能追踪的,银行直接要求还款结清。这叫抽贷;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或者助贷公司办理的经营性抵押贷款,一般专业的都会提前帮你沟通好,以免后续贷后有问题。
那资金安全吗?
这种贷款属于受托支付贷款,一般以购买货物的名义贷款的,所以钱要打到卖方账户。所以是不能放到你本人及直系亲属账户的。所以会有以下几种情况发生
真实用途:真实地购买货物,已经有合同约定,双方也签有协议,资金打到对方账户,货物也能到你手上,那么这种是没有任何风险的。
其他用途: 需要找一个受托支付人,这种应该也是现在大多数会发生的情形,在知根知底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如果是陌生人建议多做考虑。很多企业贷都是通过金融公司或者助贷公司去申请的,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可以参考下专业人士的建议。
以上分享完毕,再多的理论知识不如有案例分析了解得直白一些
融资无小事,喜欢的话就点点关注,我是阿挺,每天分享,一起成长!!!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信息仅供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