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八节,笔者想着怎么也得写个贴近女性的小文啊。思前想后,可终于让我找到了,那就是妇随夫姓。
说到妇随夫姓,想必大家并不陌生。记得小的时候,笔者发现邻里街坊都管笔者的奶奶叫张奶奶。可后来奶奶跟我说她姓马……虽然那时候笔者还处于学龄前阶段,也根本没听过求心理阴影面积这种潮词,但脸上还是能画上几条黑线的。
妇随夫姓其实在中国并不典型,或者更准确地讲,我们采用的是妻冠夫姓,就是夫姓+本姓作为妇女婚后的姓。所以在民国前,都是以什么什么氏称呼结了婚的女性。比如《九品芝麻官》里的犯妇戚秦氏,她被诬告是戚家(即她夫家)灭门惨案的主使。可见她本家姓秦。

民国创立后,北京政府没有对此专行规定,但冠夫姓的传统继续为习惯法所认可。后来,随着我国大陆地区的解放,女性地位获得空前提高,冠夫姓也就被丢进历史的故纸堆了。只不过,一些讲究老例儿的百姓还习惯像称呼笔者奶奶那样称呼已婚女性。另外,台港澳和海外华人中的老一辈,依然有不少人沿用夫姓+本姓,如方瑀嫁给连战以后就改叫连方瑀了,当然还有陈方安生、范徐丽泰、林郑月娥等我们经常在新闻中听到的响亮四字名。(哦,对了!大陆还是偶有例外的,如薄谷开来)
如果说华人圈的这种冠夫姓仅仅是停留在习俗传统层面,那么日本则是以法律形式将妇随夫姓确定下来。日本《民法典》规定:夫妇必须同姓。虽然表面上看并没有产生谁随谁的强制性问题,但2008年的日本官方统计数据显示,超过95%的已婚女性改随夫姓,比如前中国乒乓国手何智丽嫁到日本后就从夫姓改名为小山智丽。不过就在昨天,联合国委员会要求日本修改夫妇同姓等歧视女性的法规。

其实,日本本来没有妇随夫姓这个传统,因为在明治维新前,除了贵族武士等特权阶层,普通人是没有姓的,天皇也没有。只是后来,日本仿效西方,才有的妇随夫姓。但在西方一些国家,这种传统也仅仅是传统而已,没有硬性规定。典型的例子就是可爱的希拉里女士,她在嫁给克林顿后拒绝改从丈夫姓氏,仍坚持自称希拉里·罗德姆。在当时,这种激进行为对克林顿的政治前途产生了负面影响。在权衡利弊之后,希拉里才最终让步,成为现在媒体上经常出现的希拉里·克林顿。

不过,希拉里如果出生在邻国加拿大的魁北克,那么她可以一直保留自己的本家姓氏,而且是有法律支持的,因为魁北克当地法律禁止女性婚后改随夫姓,据称这是从名字开始倡导男女平等。希腊、比利时也有类似法律,允许女性婚后保留本姓。法国的此类规定则更为久远,可追溯到1789年的大革命时期。如今,法国女性一般情况下依然不能在婚后合法更改姓氏。
在马来西亚、韩国以及西语国家,虽然没有法律支撑,但女性习惯上还是保留本姓。这里想特别说一下韩国。尽管女性婚后不随夫姓或不冠夫姓,但在2005年3月31日之前,男女双方若是同姓同宗是不能结婚的。因此,也就不会出现如《中国民事习惯大全》中记载的案牍中如李李氏、刘刘氏等,数见不鲜。当然,韩国当初这么做是为了防止近亲结婚。

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加入到女权主义者的阵营,新婚妻子仍使用娘家姓变得愈加普遍。不仅如此,前些日子某著名相亲节目中,一名女嘉宾反复强调以后生孩子要跟她的姓,不能断了她家香火。其实,笔者倒是觉得姓什么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夫妻双方对此没有异议,不会因为跟谁姓最后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走向陌路。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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