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大连一学校男生在公共场所多次扇女友耳光的视频流出,引发网友热议。
大连交通大学就此事进行通报,经查,视频中当事人系我校学生,两人为情侣关系。经批评教育,打人者已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并向女生道歉,学校将对打人者进行严肃处理。
据视频画面显示,一男生在公共场所多次扇一女生耳光,视频拍摄到的其中一次耳光声音明显,女生头部也被打向另一侧,女生被打后不敢有反抗。有消息称,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
有网友看完视频表示愤怒至极:宁愿单身也不能找这样的男的!无论什么时候,恋爱或者结婚,女生都不属于男生,男生也不属于女生,都不是谁的附属品,都是人,有尊严的!遇到这种事,别犹豫,该反抗反抗,该报警报警,最后记得分手!学校的处理也是避重就轻,这不是私事,强调情侣,情侣也需要干预。如果造成伤害,学校应帮助女生维权,并心理辅导干预。期待如通报所言,严肃处理。
动手打人应该怎么处理?律师解答来了!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应具体区分重伤和轻伤,对重伤的含义作了原则规定,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负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来源: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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